介紹幾種鑑定古董文物年代的一般方法!

要判定古董文物的價值和價格,就必須準確地鑑定出古董文物的年代。古董文物的年代,主要通過下面幾種方法來鑑定:

1.靠古董文物本身的年代標記。有的古董文物本身就刻有、鑄有或印有、寫有年代標記,只要找出它的年代標記就能確定它的年代。如南京趙士崗出土的一件青瓷虎子,上有「赤烏十四年會稽上虞師袁宜造」年款,「赤烏十四年」即公元251年,是三國時期東吳的年號,可知這件虎子的年代為公元251年。

2.藉助於共存古董文物的年代標誌。如果在一座墓葬中共同存在的一群古董文物中有一兩件是有年代標誌的,就可以將它們作為標準器物,其它古董文物的年代也就可以參考確定了。

3.借用地層學方法進行判斷。對於文字產生以前的古董文物年代的推斷,一般使用此法。地層學的原理是:一個古董文物遺蹟內的幾個地層,必然是相互疊壓的,下面的地層比上面的地層早,上面的地層晚於下面的地層。因此,下面地層所包含古董文物的相對年代也早於上面地層的古董文物。例如:在中原地區某一處考古遺址中,發現商代文化的地層疊壓在河南龍山文化的地層之上,而龍山文化的地層又疊壓在仰韶文化的地層之上。從而確定了商代文化晚於龍山文化、龍山文化晚於仰韶文化的相對年代關係,這種相對年代關係與我們後面要敘述到的用C14年代測定法測定的年代也是吻合的。因此,我們也確立了商代文化的陶器晚於龍山文化的陶器,龍山文化的陶器又晚於仰韶文化的陶器這一相對年代關係。但是,利用地層學進行古董文物斷代時,必須考慮地層被擾亂的可能。

4.利用器物類型進行斷代。要鑑定沒有年代標誌的古董文物,必須利用與它同類的年代比較確定的古董文物作標尺,就其形態進行排列探索出變化規律,這叫器物類型學,又叫標型學、型式學等。各種古董文物都是隨著時間的變化而變化的,在變化中尤為突出的是陶器。把陶器的形制、紋飾、陶色、陶質和製法分類排比,就能反映從古到今,從低級到高級的發展變化規律,從而確定其相對的年代。

5.依靠現代科學技術。目前最通用的是放射性碳素斷代和陶器熱釋光法斷代。放射性碳素斷代的原理是:自然界中活著的有機休(包括人、動物、植物)都含有一定數量的放射性同位素C14,當有機體死亡之後,便不再吸收C14,同時開始放射性衰變過程,按照固定的速率減少所謂「半衰期」指的是放射性物質減少一半所需的時間,一般是每隔5730年左右減少為原有量的一半。因此,我們測量古代遺留下來的木頭、木炭、骨骼、甲殼等有機體中C14的減少程度,便可以測知其年代。但必須注意,放射性碳素斷代一般只能測定三萬年至兩千年以前的年代,並有一定的誤差。

測定古代陶器的年代和燒成溫度往往也使用熱釋光方法。古代陶器是用粘土燒制而成的,粘土中均含少量的放射性元素鈾、釷和鉀-40,它們不斷地放射出一定能量的α、β粒子和γ射線而衰變。α、β粒子和γ射線會電離其他原子,使電子「出位」,而將部分能量保存下來。由於這些元索的壽命很長,可以認為它們的含量始終不變,因此這種儲存能量逐漸增多。當古代陶器被加熱到100℃-500℃的時候,這種「出位」電子就會以光的形式釋放能量,釋放完後又因繼續受照射而重新積累。標本放射光量的大小取決於其燒制後至今所經歷的時間。也就是說釋放能量的多少與陶器燒制後經過的時間長短成正比。另外,也可以根據加熱發光曲線測得標本在原來燒制時所經受的溫度。若已知古代陶器中所含的放射性數量,那麼測定陶器的自然熱釋光積累量,就可推算陶器燒制的年代。

用熱釋光法還可以確定陶器的真偽。例如,流傳於歐洲的被認為是出自河南輝縣春秋戰國墓的一批陶器,經熱釋光鑑定,全部為偽品。又如,用放射性碳素測定,廣西掛林甑皮岩新石器時代遺址的兩件陶片,其年代分別為距今7680士150年前和9000士150年前,用熱釋光法測定的年代也十分相似,分別是距今8080土1020年前和9030土750年前。從而確定了甑皮岩遺址年代的正確性。

要準確地鑑定古董文物的年代是一項艱巨而複雜的工作,必須從多方面、多渠道對古董文物進行綜合鑑定,才能得出可靠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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